一、砌体工程
1-1、石料质量不合格
⑴石料中存在锈石、风化石或易风化石
⑵石料规格偏小或偏大,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⑶块石表面未清洗或清洗不干净
1-2、砂浆不饱满
1-3、砂浆拌合不均匀
1-4、砌筑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
⑴丁石设置数量不够
⑵砌筑未坐浆,未进行插捣或插捣不密实
⑶干砌石叠砌、浮石较多
二、土石方填筑工程
2-1、土料质量、存放不符合规范要求
⑴粘土砂性偏大
⑵粘土中含有树根等杂质
⑶粘土堆放未覆盖
⑷堤身回填土中含有红石等易风化物
2-2、土料压实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⑴回填土含水量偏离最优含水量
⑵施工中使用的碾压机具、碾压参数与碾压试验不一致
⑶带水回填
三、混凝土工程
3-1、进场原材料不满足设计要求
⑴错用不同标号水泥
水利工程建设主要采用P.O42.5、P.O42.5R两种标号水泥。在日常施工中施工单位会错误采用P.C32.5、P.C42.5标号的水泥进行施工。
⑵水泥存放
未做好地面硬化、防潮、防雨覆盖导致水泥受潮变质。
⑶砂、石堆放未分隔
⑷砂含泥量过高
⑸碎石规格与配合比报告不符
现场碎石存放为5~40mm单级配,与配合比报告5~20mm、20~40mm双级配不符。
3-2、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
⑴模板刚度、强度、稳定性不足
采用钢管支撑,可以满足要求 |
采用钢筋对拉,可以满足要求 |
采用铁丝对拉,不能满足要求 |
⑵二次浇注结合面处理不符合规定
⑶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
⑷混凝土涨模,不顺直
3-3、拌合机械无计量设备
因为小型水利工程混凝土标号一般较低,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拌合机械不配置相应的计量设备,易造成混凝土标号不达标
3-4、养护不及时
特别注意对商品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商品混凝土强度富余量不多,不做好养护,易造成混凝土强度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