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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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2023年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补水任务顺利完成

 本站讯 近日,历时三个月的2023年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补水任务顺利完成,累计补水9.26亿立方米,超计划补水量近一倍,置换沿线94.2万亩耕地地下水灌溉用水。3—5月补水期间,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北707公里河段全线有水,其中4月4日至5月31日全线过流。   此次补水工作,通过优化配置调度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工程供水、京津冀鲁四省市本地水、引黄水、引滦水、再生水及雨洪水等水源,在2022年实现百年来首次全线水流贯通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综合效益,持续推进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助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   本次补水水源构成多、补水线路长、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与2022年相比,今年补水时长增加一个半月,全线过流时间增加20余天,总补水量增加近1亿立方米,置换沿线地下水灌溉面积增加近15万亩。   水利部、四省市人民政府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沿线地方政府加强河道清理整治、抓好水量联合调度、实施水源置换和地下水回补、加强动态跟踪监测、加大管水护水力度,确保了补水行动计划安全顺利实施,为推动实现“十四五”大运河主要河段基本有水、京杭大运河全线有水进一步积累经验。 作者:    责编: 瑶薇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2023-06-03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水建设〔2023〕156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                                                                                                                                      2023年5月19日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造价,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建议书到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依规编制、合理确定、科学管理、有效控制的原则,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利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单位应当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 计价依据   第六条 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编制各阶段水利工程造价文件所依据的编制规定、定额、价格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计价文件和标准。   第七条 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符合有关政策、技术标准。   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应当进行动态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水平相适应,确保经济合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第八条 水利部负责制定水利工程行业造价编制规定。   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工程行业造价编制规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水利工程地方造价编制规定,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九条 水利部负责制定水利工程行业定额。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补充定额,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利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推动水利工程造价数据采集、价格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 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可以通过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发挥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   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加强基础资料收集,配合做好计价依据编制工作。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逐步建立企业成本数据库,编制能反映自身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企业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等。 第三章 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分阶段实施造价管理,注重技术经济比选,合理确定各阶段工程造价,实现全过程造价控制。   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当依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造价编制规定、概算定额、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投资估算。   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当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造价编制规定、概算定额、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控制。   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应当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造价编制规定、概算定额、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提出的设计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向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报告,并按审批部门要求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八条 水利工程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应当依据相关法规确定。   招标人不得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并合理约定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实行招标投标的水利工程,合同价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条 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计价依据等协商确定结算原则。   第二十一条 合同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和调价方法、确认的工程量、变更及索赔事项处理结果等,进行完工结算。   第二十二条 设计概算中计列的预备费由项目法人在造价编制规定允许范围内使用。   预备费的使用由项目法人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批准或者核定的设计概算。   由于建设期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及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设计概算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组织编制修改概算,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或者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核后报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第二十四条 鼓励具备条件的水利工程推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第二十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当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概算和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十六条 鼓励推行水利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咨询、设计等专业机构和水利造价工程师的作用,实现水利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全过程控制。 第四章 造价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 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计价依据;   (二)建立造价管理制度,明确水利工程造价人员,加强造价管理,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三)按照规定组织编制、报审、审批或报备有关造价文件;   (四)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有关造价数据;   (五)依据本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做好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依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阶段编制规程、设计变更相关规定、计价依据等编制造价文件,并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变更费用、价格调整、完工结算等造价文件,并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负责。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审核工程计量与支付、变更费用、价格调整、完工结算等造价文件,并对其签认的造价文件负责。   第三十一条 采用工程总承包等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水利工程,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造价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造价咨询单位及其他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专业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计价依据、合同文件等开展造价文件的编制、审核等咨询业务,并对其咨询成果负责。   第三十三条 水利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遵纪守法、诚信执业,并对其承担的造价业务负责。   水利造价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执业并接受继续教育。水利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水利造价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负责对水利工程造价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水利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计价依据情况;   (二)造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造价人员明确情况;   (三)有关造价文件编制、报审、审批或报备情况;   (四)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五)水利造价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执业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依法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作出说明;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可以采取购买技术服务的方式对水利工程造价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水利工程造价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用监管,对水利工程造价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公路、铁路、电力、水运、房屋、市政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专项的造价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3-05-31

太湖流域管理局举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暨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2023年5月30日下午,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举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暨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直属事业单位分管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安全生产联络员、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参会。   会议首先集体观看了消防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其次局安办部署了太湖局今年“安全生产月”重点宣教活动和局系统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局安办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五个方面要求:一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等各类行动,牢牢守住局系统安全底线。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强化工程运行、水文监测、实验室、野外作业、设备设施、消防、食堂、车船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三是结合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鼓励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自主活动。四是要切实做好汛期、高温季节干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关注直管工程安全、外出人员自身安全和车辆交通安全等。五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应急处置报告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会议最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签字仪式。    责编: 李霞      
2023-05-27

<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办监督〔2023〕152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水利部定于2023年6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部直属各单位要组织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通知》(见附件1)要求,积极参加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围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常态化应急演练、“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邀请部直属各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谈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网络竞赛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3)。 3.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为重点,组织应急管理公益讲座(方案见附件4),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5)。部直属各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以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重点,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6)。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紧密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努力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我部在水利监督网开设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进行活动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7)供各单位选用。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真正形成震慑,并报送至水利部监督司。要发挥“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5月28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8),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9)。 水利部监督司联系人:包科、石青泉 联系电话:010-63202124、3262 传真电话:010-63205273 电子邮箱:anquan@mwr.gov.cn
2023-02-05

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培训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办监督函〔2023〕40号)。为提高企业安管人员(即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我会计划在全国举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考核(考前)及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部属二、三级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 二、培训费用 1.新取证:会员650元/人,非会员780元/。 2.继续教育:会员460元/人,非会员520/人。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线上网络授课两种方式,暂时无法参加集中面授的学员可通过线上会议软件同步进行学习(具体会议软件另行通知)。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危险源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处置,应急管理,课前或课后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系列的练习题测试等。 四、培训地点 1.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等。 2.华东地区: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蚌埠市、江西省南昌市等。 3.华中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等。 4.华南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等。 5.西北地区: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新疆乌鲁木齐市等。 6.西南地区: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贵阳市等。 7.东北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 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水利部考核机构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训单位申报培训须填写2023年培训申报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412275261@qq.com。 2.参训单位需要核实是否为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会员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六、联系方式 智美玉:010—63203605、13311558399 马家辉:010—63204756、18513222742
2022-10-15

李国英主持召开水利部部务会议 审议《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技术导则》

本站讯 10月13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技术导则》。   会议强调,数字孪生水网是建设国家水网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要锚定“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建设目标,扎实做好数字孪生水网顶层设计和技术规范,切实提升水网建设管理和调控运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全面推进算据、算法、算力建设,强化对物理水网全要素和建设运行全过程的数字化映射、智能化模拟,建设监测系统完善、调控网络智能、预演决策支持、安全运行可靠的数字孪生水网,推动数字孪生水网与物理水网同步仿真运行、虚实交互、迭代优化,提高水网智能化管理调控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责编: 魏永静      
2022-08-16

“十四五”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总体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

本站讯 8月12日,水利部在北京对《“十四五”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进行审查,刘伟平副部长主持会议并讲话,仲志余总工程师、吴文庆总规划师出席指导,有关司局、单位代表参加。   会议成立专家组,水利部原总工程师汪洪任组长,原总规划师张志彤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胡春宏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河海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等特邀专家。专家组听取了汇报,进行了质询讨论,认为编制工作思路清晰、需求分析深入、技术论证充分,编制的《总体方案》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与智慧水利和数字孪生流域建设系列文件衔接一致,可作为“十四五”期间数字孪生流域建设的依据,同意《总体方案》通过审查。   刘伟平充分肯定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他指出,水利部高度重视智慧水利和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把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印发了系列文件明确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责任单和技术规范。考虑到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没有可供参考和借鉴案例,为此,水利部安排部署了先行先试和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其中,水利部于5月底对56家单位的94个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完成了审核。之后又完成了“十四五”七大江河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方案审查和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工作,今天“十四五”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总体方案顺利通过审查,这标志着数字孪生流域建设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刘伟平强调,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复杂系统工程,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要牢牢把握“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急用先行、示范引领,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互联共享,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等六方面原则,按照先行先试、加快见效,强化履责,共建共享,做好评估、迭代完善等要求,以数字孪生流域建设驱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责编: 李霞      
2022-07-08

《学习时报》头版头条刊发李国英部长署名文章:建设数字孪生流域 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建设数字孪生流域 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 李国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并提出了提升流域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的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构建智慧水利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是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我国江河水系众多,保护治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数字赋能,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变革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就是要以物理流域为单元、时空数据为底座、数学模型为核心、水利知识为驱动,对物理流域全要素和水利治理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映射、智能化模拟,实现与物理流域同步仿真运行、虚实交互、迭代优化。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明确部署。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构建智慧水利体系,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国家“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大江大河大湖数字孪生、智慧化模拟和智能业务应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都对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大力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提供了支撑条件。进入新发展阶段,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推动水利发展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近年来,水利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流域透彻感知算据仍有不足,模型算法距高保真目标尚有差距,计算存储能力亦不足需,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偏弱,运行和管理智能水平亟待提升。要加强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驱动作用,大力提升水利决策与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最鲜明的特性,治水管水必须以流域为单元,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这就要求数字孪生流域提供强大技术支撑。统一规划方面,通过在数字孪生流域中对规划各要素进行预演分析,全面、快速比对不同规划方案的目标、效果和影响,确定最优规划方案。统一治理方面,通过在数字孪生流域中预演治理工程布局及建设方案,评估治理工程与规划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治理工程对周边环境和流域的整体影响,辅助确定治理工程布局、规模标准、运行方式、实施优先序等。统一调度方面,通过在数字孪生流域中综合分析比对各要素,预演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调度过程,动态调整优化调度方案。统一管理方面,通过数字孪生流域动态掌握河湖全貌,实现权威存证、精准定位、影响分析,更好支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   加强数字孪生流域算据、算法、算力建设   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原则是坚持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目标是实现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核心任务是加强算据、算法、算力建设。   夯实算据基础。算据是物理流域及其影响区域的数字化表达,是构建数字孪生流域的数据基础,包括自然地理、干支流水系、河道流场、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等信息。要锚定数字化场景目标,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通过优化提档水文、水资源、河床演变、水利工程等地面监测,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加强卫星、无人机、无人船等载体遥感监测,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推进物理流域监测系统的科学建设和高频乃至在线运行,为数字孪生流域提供精准物理参数和现实约束条件,保持数字孪生流域与物理流域的精准性、同步性、及时性。按照全国、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分级构建全国统一、及时更新的数据底板,为水利治理管理提供详实的基础底图。   优化算法模型。算法是构建数字孪生流域的关键性技术,是物理流域自然规律的数学表达,包括水利专业模型、智能分析模型、仿真可视化模型等内容。要锚定智慧化模拟目标,深入研究流域自然规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流域多源信息,升级改造流域产汇流、土壤侵蚀、水沙输移、水资源调配、工程调度等模型,研发新一代高保真水利专业模型,统筹运用好基于机理揭示和规律把握的数学模型,以及基于数理统计和数据挖掘技术的数学模型,确保数字孪生流域模拟过程和流域物理过程实现高保真。建设水利业务智能仿真模型,构建水利业务遥感和视频人工智能识别模型,实现水利工程运行和安全监测、应急突发水事件等自动化精准识别。   提升算力水平。算力是数字孪生流域高效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包括计算、通信、会商等硬件资源。要扩展计算资源,按照“集约高效、共享开放、按需服务”的原则,提升物理分布、逻辑集中、协同工作的高性能算力,满足数据处理、模型计算的需要。要升级通信网络,实现水利系统网络无盲区无死角互联,满足各类信息及时高效传输,并充分利用北斗、5G等新一代网络技术,保障监测站网在极端恶劣环境下的安全可靠传输。   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切实加强重大风险预测预警能力,有切实管用的应对预案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要在数字孪生流域中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实现风险提前发现、预警提前发布、方案提前制定、措施提前实施,确保水利决策精准安全有效。   精准超前预报。预报是基础,通过预报为预警工作赢得先机。要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以流域为单元,构建下垫面动态变化的数字流场,在总结分析典型历史事件和掌握现状的基础上,以扩展预报内容、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为目标,通过机理分析和数据驱动等方法,综合运用气象水文、水文水力学耦合预报以及预报调度一体化等技术,构建多维多时空预报体系,实现洪水、枯季径流、地下水位、墒情、咸潮、泥沙、冰情、台风暴潮、水质等各类水安全要素全覆盖,短期预报、中期预测、长期展望等多尺度无缝衔接,监测站点、水系沿线、流域区域“点线面”相结合的多维展示。   快速直达预警。预警是前哨,通过预警为预演工作提供指引。科学设置风险阈值指标,完善预警发布机制,以预警信息及时精准、预警对象全面覆盖、预警渠道直达一线为目标,构建多种类多渠道的水灾害预警体系。在数字流场内,聚焦未来可能发生的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工程灾害、干旱灾害、冰凌灾害、供水危机、水生态损害等各类水灾害,确定降雨量、水位、流量、水量等预警要素。根据预警不同量级、发展态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明确预警等级,依托预警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结合地区实际,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实现预警信息直达一线、直达社会公众,提醒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防灾避险准备,做到防患于未然。   前瞻科学预演。预演是关键,通过预演为预案制定提供支撑。要集成耦合水工程预报信息与流域防洪调度、水资源管理调配、水工程调度运用、突发水事件处置、水生态过程调节等运行信息和其他边界条件,设定不同情景目标,实时分析水利工作面临的风险形势,以贴近实战、发现问题为目标,构建全过程多情景模拟仿真的水利预演体系。在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基础上,对规划、设计或未来预测预报的场景进行前瞻预演,既可以根据预报预警结果,“正向”预演出风险形势和影响,及时发现问题,以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发现问题、提出措施;也可以根据调度目标,“逆向”推演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限制条件,制定和优化调度方案,实现预报与调度的动态交互和耦合模拟。   细化实化预案。预案是目的,通过“四预”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提升流域治理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为增强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信息快速感知、智能分析研判、科学高效决策的强大技术驱动。要结合水工程运行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在预演结果基础上进行分析评估,滚动调整水工程运行、应急调度、人员防灾避险等应对措施,迭代优化运行调度方案,有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措施要考虑最新工况、经济社会情况,明确规定各类水利工程的具体运用方式。非工程措施要明确值班值守、物料设备配置、查险抢险人员配备、技术专家队伍组建、人员转移避险方案等。组织实施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类措施的执行机构、权限和职责,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责编: 魏永静      
2021-03-04

3月新规,与你相关!

3月份开始,又有一批新规即将实施,涉及多个方面。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全生产、金融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刑法治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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